为何一件民间离婚案会被李先念批示两次
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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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李先念同志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一些基层干部的官僚主义习气。
图个安逸推卸责任
沔阳县法院接案后,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少一事不如无事”的态度,以管辖不合为由转出,实际上,沔阳县法院与洪湖县六区只有30里,洪湖县六区与洪湖县法院反而有120里。李先念两次批示后,法院两次写信给《湖北日报》编辑部推卸责任,还抓住信件个别地方与事实不符,几次打电话给十区区委会、区政府领导,责怪代笔人,打击代笔人“爱出风头”。
寻找借口拖延不办
洪湖县法院接案半年积压未办,认为:一是沔阳县法院将当事人的姓名、地址没写清楚,无法办理;二是比闵全贵离婚案更严重的案件都没解决,不足为奇;三是婚姻问题是私人生活小事,不重要;四是经马虎调查,“确定”男方是志愿军,不予离婚;五是法院工作人员都去参加土改了,没时间。
违背批示故意刁难
一名农村妇女两次写信给省领导,竟胆敢告官,惹怒两地法院。于是就有了“你要认上不认下,就给你来一个拖泥带水,逗你多走两遍路”的威胁之言。闵全贵为了拿回自己的陪嫁财物,多次往返于婆家、洪湖县六区政府和法院,时间和车费都花了不少,弄得她身心疲惫。
闭门造车官气十足
原本电话可以把事情说清楚,两地法院之间却用公函联系。而且,仅凭丁家旸的一人之言(参加过参军体检),就武断地认为他是转业军人、志愿军,未按程序办事,把离婚证书寄给当事人完事。
编后
回顾这段往事,勤政为民的公仆情怀和失职渎职的慵懒作风形成鲜明对比。敬重谁,鄙夷谁,大家心中自有一杆秤。今天的故事,明天的历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中,还有很多民生疾苦需要干部细细体察、认真解决,对照“三严三实”,是书写精彩,还是成为负面,选择在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