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美女“性开放”害死三任丈夫并导致一个国家灭亡
如果说季芈和息夫人的观念保守,那还有比她们更保守的。宋共姬原是鲁宣公的女儿,她嫁给宋共公不久,宋共公就死了,她一直为宋共公守节,坚决不改嫁。这还不算,一天夜晚宋国宫殿发生了火灾,别人都逃难了,可宋共姬不出,为的是守礼仪。因为当时有“妇人之义,保傅不俱,夜不下堂”的礼教,即贵族妇女若没有保姆的陪同,不可一个人在夜里外出。宋共姬恪守礼教的结果是被烧死在宫里。宋共姬的做法在今人看来当然是很“愚”的,但在当时,各国诸侯相聚于卫国澶渊,共同为其志哀,褒奖她“越义求生,不如守义而死”的人生信条。
从夏姬到宋共姬,女人的两性观念在春秋时期竟有如此巨大的跨度,我们该如何概括春秋时代的两性关系?其实,这种“难以概括”恰恰是所有转型时代的共同特点。在转型时代,旧的社会秩序和道德观念已经解体,但新秩序和新观念尚未建立,一切都要靠人们自行摸索。在这种情况下,新与旧交叠在一起,美与丑混杂于一处,叛逆与保守互相激荡,人们的行为模式由此空前多样,两性关系之复杂也就在所难免了。
春秋时期,正常的婚姻要遵“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还要经过“纳采、问名、纳吉、纳币、请期、亲迎”六个正规步骤,谓之“六礼”。那时的媒人,不仅仅保媒就完事,他们还是国家法定的官员,掌管男女结合、登记造册、夫妻诉讼等政府职能,可以说他们就是当时“婚姻法”的主要推行者和监管者。
但就像任何时代的政府监管都有漏洞一样,春秋时代男女自由择偶乃至私奔的事也屡见不鲜。《左传》记载,鲁昭公元年(公元前541年)时郑国发生了这样一件事:郑国徐吾犯的妹妹长得很漂亮,公孙楚已经聘为妻,可另一个叫公孙黑的也叫人去强下聘礼,与公孙楚争妻。公孙楚和公孙黑都是郑国宗室,都很有势力,徐吾犯谁也不敢得罪,就将此事报告给了郑国的执政官子产,请子产裁断。子产回答:让你妹妹自己选,她想嫁给哪个就嫁哪个。公孙楚和公孙黑也同意。于是,两人就开始公开PK:公孙黑将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地进门,陈列了聘礼就出去了;公孙楚则“戎服入,左右射,超乘而出”。徐吾犯的妹妹看了这两人的表现后说:“公孙黑漂亮是漂亮,然而公孙楚才是真正的男子汉。”于是,她选择嫁给了公孙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