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战:营销伦理的前置条件
2017-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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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是,东哥又“不幸”身处互联网与电子商务行业。这个行业的特点是,信息高度透明,任何“瑕疵”都会很快被发现、传播、放大。某日刘强东删除了上述“价格战获投资人支持”的微博,就迅速被业内人士发现,解读为投资人意见出现分歧。连京东发布道歉声明的渠道这么小的细节,也会被“微友”指出并传播开来—“道歉声明竟然用仅100多个粉丝的官博发,说大话时就用大号!”
媒体还捅出了家电行业的一大核心机密—对不同零售商供给不同型号的货品,让消费者无从比价。这可能是刘强东未曾料到的。价格战开打前,刘强东学着国美以前的样,满世界嚷嚷“此处价格最低”,是不是就是瞅准了这一点呢?天机外泄后,刘强东是否会被同行迁怒,视为“害群之马”呢?
此外,各个电子商务企业不同时段的价格变动、降价幅度对比、缺货比例、流量变化、销售数量与金额等数据,都有机构挖掘和分析。数据详细到如此地步,是以前的商业环境中从未碰到过的。各大电子商务企业仿佛被剥光了衣服,被各色人等细细打量,想玩点小猫腻、耍点小聪明,难啊!
以前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没多少人信,现在不能不信一点了吧?在这样的环境中,行事规则得变一变了:在推出任何一个商业项目和营销计划之前,都要像做环境评估一样进行伦理评估!这不单是为减少经营风险,更是为了赢得客户信任。你不做,保不准哪天就会有一颗“地雷”爆炸,炸得你血肉横飞。你做了—做得比同行更好,虽然可能会输在一时一地,但你赢得了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