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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民与官的斗与不斗

2017-09-01  点击:次  故事屋

在封建专制的古代社会里,一旦遇到黑暗的统治,寻常百姓往往对贪官污吏的欺压剥削无能为力,只能逆来顺受。即使那些财大气粗的富豪,如果一旦得罪了官府,也会遭遇悲惨的下场。明代初年,江苏吴县周庄出了个赫赫有名的富民沈万三。他通过垦殖和海外贸易获取巨额利润,成为当时的亿万富翁,号称江南第一。当时民间就流传有“南京点击查看南京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的沈万三,北京点击查看北京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的槐树湾;人的名儿,树的影儿”之类的说法。然而,正当这位民间富商的事业如日中天时,来自官方的打击却接踵而至。朱元璋当皇帝后,严厉实行对富豪的压制政策,首先就将矛头对准了沈万三。据记载,当朱元璋平定江浙后,沈万三赶紧主动提供大量军用物资,但是没想到仍招来朱元璋的嫉恨。有一次,朱元璋召见沈万三,要他每年“献白金千铤,黄金百斤”,还命他建造六百五十间廊房,供养数十“披甲马军”,并对他的田地征以重税,力图消耗他的财产。更为甚者,在修建南京(当时的首都)城墙时,朱元璋竟命沈万三分担近一半的工程。当财大气粗的沈万三提前三日完工时,朱元璋非常恼怒,多次要治其死罪,只是由于马皇后的劝阻才作罢。过了不久,朱元璋又借口沈万三的儿子沈茂参与谋反,将其父子分别发配到岭南和辽东,一代富豪从此家破人亡。

正是在无数惨痛的教训中,古代的老百姓逐渐总结出了一种处世哲学,那就是“民不与官斗”,这也成为几千年来中国社会官民关系的真实写照。由于政治腐败,一旦发生官民矛盾时,老百姓常常要面对官官相护的局面,正所谓“胳臂拧不过大腿”。更可悲的是,即使诉诸公堂,老百姓也往往会不得不面对“八字衙门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的现实。更何况,虽然古代中国宣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如果真的是“民告官”,作为原告的民必须先被打板子,然后才被允许民递交诉状。相反,为官者却在法律上享有特权,可以不与民在公堂上对质,也可以不必出面到在法庭上答辩。这种不公平最终导致了老百姓普遍存在怕官的心理,有句谚语就说“无事见官,脱落四两肉”。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受害者的老百姓无非有两条道路:一是寄希望于“清官”的出现;二就是铤而走险,冒死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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