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后,顺治帝宣谕:“今后(即皇后)乃睿王于朕幼冲时因亲定婚,未经选择。自册立之始,即与朕意志不协,宫阃参商。”顺治帝将夫妻不和的原因归咎于睿亲王多尔衮所包办,没有经过自己的选择,认定现在这位皇后没有统摄后宫的能力,“故当废”。顺治帝此言一出,驷马难追。满朝文武纷纷上疏劝解,认为皇后正位三年,未闻失德,叩请皇帝收回成命。顺治帝主意已定,却不便强行废后,陷入郁闷之中,抑郁寡欢,形容憔悴。孝庄皇太后看到儿子如此固执己见,只好牺牲侄女利益,允许废后。
旋即,顺治帝降旨说:“自古立后,皆慎重遴选,始可母仪天下。今后乃睿亲王于朕幼时因亲定婚,未经选择,宫阃参商已历三载,事上御下,淑善难期,不足仰承宗庙之重。……降为静妃,改居侧室。”
两个月后,顺治帝又一次颁谕旨诏告天下:“选立皇后,作范中宫,敬稽典礼,应于内满洲官员之女,在外蒙古贝勒以下、大臣以上女子中,敬慎选择。”从此,宫中选秀制度基本确立。顺治十一年五月(公元1654年6月),又一位来自科尔沁草原的博尔济吉特氏被皇帝从众多女子中挑选出来,她正好是废后静妃的侄女,孝庄皇太后的侄孙女,科尔沁蒙古镇国公绰尔济十四岁的女儿。六月,在隆重的婚礼仪式后,新皇后入主中宫。这就是清朝“选秀女”制度实施后的第一个婚礼。
据统计,从顺治到光绪九朝,清宫选秀女八十多次,按后来入葬陵寝的后妃统计,共214人。其中,只有个别人得到皇帝的宠爱,升为皇后、贵妃,大多数成为被奴役的宫女,成为“活寡妇”。
当康熙、乾隆、道光等老年皇帝驾崩时,他们的嫔妃大多风华正茂,而那些短命皇帝谢世时,他们的嫔妃更为年轻,甚至只有二十来岁,有的只有十几岁。皇帝一死,他的后妃们就要搬出原来居住的东西十二宫,住进专为皇帝遗孀安排的院落——慈宁宫、寿康宫和寿安宫,就是人们常说的紫禁城的“寡妇院”。从此,这些年轻美貌的女子便只好“伴青灯叩古馨,依经孤守”,在无尽的苦闷和艾怨中度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