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潘金莲,我们的印象是荡妇加妒妇。她在西门家得宠得势,占尽风头。按说,她的生活一定是最奢华的,穿金戴银、说一不二。但其实不然,她在经济上始终是个“低保户”。她连件像样的首饰都没有,甚至连件像样的皮袄也没有。这又是不可想象的。
一次元宵节,吴月娘带领众妾到她的大妗子家吃酒赏月。忽然下起雪来。吴吩咐小厮回家给“娘儿们”取皮袄,而吴月娘忽然想到,在所有妻妾中,惟独潘金莲没有皮袄。吴月娘吩咐,把当铺里人家当的一件皮袄拿来给潘金莲穿,这在潘金莲看来,是件很丢面子的事,因此当众发誓:“有本事,到明日问汉子要一件穿,也不枉的。平白拾人家旧皮袄披在身上做甚么!”——然而潘金莲的这个愿望始终没能实现。
这难道不是十分奇怪的事吗?西门庆家“钱过北斗,米烂陈仓”,给朋友五十一百、出手大方;行贿送礼,更不用说。而一个备受丈夫宠爱的妻妾,居然没有一件像样的皮袄,怎么回有这等事?其实此事背后透露的消息是:西门庆家实行的是“二级经济核算制”。妻妾各自为银钱核算单位,你自己有“梯己钱”,就多用;没有,就少用或不用。要想从西门庆那儿要一文钱,也是难上加难。
明崇祯本《金瓶梅词话》插图(图255)堂会演剧场景
众妻妾中,吴月娘是嫡妻,在经济上有特权。原则上讲,全家的财产应当由她来掌握。况且她的娘家是千户,也有钱。孟玉楼、李瓶儿都是富孀,这使她们出手大方、广结人缘。李娇儿是妓女出身,私房钱不少;还在家中管过银钱账目,可能也“搂”了一些钱。西门庆死后,她第一个反应就是趁乱偷了几锭大银子,再回妓院、重操旧业。——至于孙雪娥,本来是个收房的丫鬟,实际地位是厨子头,大家从来没有把她当“四娘”看待。
剩下一个潘金莲,虽然也是寡妇再嫁,但她本是个穷裁缝的女儿,父亲死后两次被卖,后来被嫁给“三分像人七分像鬼”的武大。以后与西门庆勾搭上,害死武大,嫁给西门庆。——但是她的到来,却没有带来一个铜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