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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初时的超级男生王紫稼

2017-05-19  点击:次  故事屋

总而言之,这三位大家对王紫稼的赠诗,很大程度上也只是席面上的相互唱和罢了。三者对于“风流儇巧”的王紫稼的喜爱,应是常人理解的范畴之内,正如几个世纪以后著名剧作家罗瘿公对程砚秋的喜欢和提携一样。罗瘿公曾作《赠程郎五首》,其中便有“紫稼当年绝代人,梅村蒙叟足相亲”句,可作为我们理解这种止于欣赏关系的旁证。

伶人的“北漂梦”

王紫稼是一个有追求的人。

顺治八年(1651年),他30岁,虽说刚过而立之年,可对一个靠脸蛋吃青春饭的伶人而言,已经不算年轻了,好在是保养得法,倒是愈发显得“谁知颜色更美好,瞳神翦水清如玉”。为日后打算计,趁着大好年华和骄人的歌唱实力,此时大概已经贵升为“王老板”的大腕级娱乐明星——王紫稼,毅然决定北上,到京师寻求更广阔的人生舞台。当然,也包括寻找一个更牢靠的后台。

恰好在这一年,王紫稼的同乡、也是老主顾龚芝麓守制结束,奉旨回京,继续做他的太常增少卿。为了在人生地不熟的京城有个好的着落和跳板,王紫稼决定追随这位名气大、才气浓的龚老先生。龚芝麓对此也非常乐意,一来他这个人最喜欢的就是“饮酒醉歌,俳优角逐”的风流快活;二来他爱交朋友,对朋友也很照顾,“多有义举”。上京途中路经常熟时,两人还一起顺道拜访了老朋友钱牧斋。钱特地写了首送行绝句,赠予王紫稼,以表折柳赠别之意。对于王紫稼“此行将倚龚太常”的暧昧之词,钱牧斋写诗调侃道:“阁道雕梁双燕栖,小红花发御沟西。太常莫倚清斋禁,一曲看他醉似泥。”

王紫稼前往京师“淘金”,最初是自信满满。除却自身条件外,还与当时的大时代背景密切相关。当时正是清朝立国之初,朝气蓬勃,誓要有几分革新的新气象。自顺治三年开始,清廷便明令禁娼,所有官办妓院一律取缔,顺治五年制定并颁行的《大清律集解附例》重申了《明律》中禁止以良为娼的条文,顺治八年又停止了教坊司女乐入宫承应。另外,清初的法律还加大了对嫖娼者进行处罚的力度:对文武官吏有宿娼者打60大棍,挟妓饮酒也按此律办,官员子孙袭荫宿娼作同样处理;监生生员挟妓者“发为民,各治应得之罪”;书吏有犯者则“比照官吏挟妓饮酒律,杖六十、革役”。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士大夫阶层的娱乐休闲文化也必然顺势导入了另一重别样的天地。另一方面,随着宫廷教坊歌舞的衰落和禁止,戏曲成为当时最主要也是最流行的娱乐方式,上至皇室贵族,下及草民百姓,都非常喜欢。占尽天时地利人和优势的昆曲,自然领风气之先,一时间京师的职业昆班不断增多,许多昆剧名角,纷纷自苏州赶来或被请来献艺。清尤震在其《玉红草堂集·吴下口号》中云:“索得姑苏钱,便买姑苏女。多少北京人,乱学姑苏语。”由此观之,当初咿咿呀呀的吴侬软语,在北京是何等的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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