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种类繁多的吃人方法
南梁武帝第六子、邵陵携王萧纶骄纵跋扈,受到父亲责怪。他怀疑是何智通告的状,便派心腹爪牙在街巷中将何智通刺死。后来这些凶手被抓获,何智通的儿子何敞之把他们装车笼里,四面架上火,烧成焦熟。何敞之还用车拉上钱,并备置了盐和蒜,雇人来吃他们的肉。每吃一块肉,赏一千钱。顷刻之间,被分光吃净。
隋朝初年,王颁因不满陈国的武帝杀了父亲,而加入了正在南方攻打武帝的隋军。陈国兵败后,王颁从坟中掘出武帝的遗体,焚烧了他的尸骨,并为了发泄仇恨,用水和着骨灰喝了下去。
唐朝初年,王君操杀了李君则,因为李在20多年前(隋朝末年)置王之父于死地。王父被害时王只有6岁。李杀人后不得不弃家出逃。多年后,当李回州府自首时,被王杀死。王取出李的心肝当场生吃。因为是经过很长时间才得以报仇杀人,因此他的行为依法当死。但由于他杀人是为了报杀父之仇,事后还是获得唐太宗的赦免。
为什么历史上一些中国人特别喜欢食用人的心脏和肝脏呢?荷兰汉学家德格鲁特曾经指出,中国人这样做是为了最严厉的惩罚仇人,并使仇人遭受最大限度的痛苦。因为中国人相信人的生命在于心脏和肝脏。的确,相似的一个例子还发生在1895年8月。广东一个村子为水发生了激烈争执,武装冲突给双方带了伤亡。被俘的村民被杀死,他们的肉,包括心脏和肝脏被分发给胜者一方食用。甚至胜利一方的小孩子,也可以参加这一人肉盛宴。这一“庆典”就是深仇大恨的表达。
四、泄愤
长期以来,古代中国人以野蛮行为作为一种心理战术。这一战术在前面提到的中国古代战争中已广为运用。这一战术于和平时期的民众也有使用的。例如,中国人想表达对敌人的忿恨时,在日常谈话中常常会有这样的语言出现,即“我要把你吃了”。这些习惯用语并不仅是些一般的闲话,而是感情相当真实的流露。事实上,人们在很多场合确实出于憎恨而吃掉自己的仇敌。甚至早已入土的仇敌也未能免于一吃,往往把他们从坟墓里掘出来而吃掉。当仇敌被活着吃掉时,食人者对于被食者所遭受的巨大痛苦津津乐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