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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解惑:为什么天津港建国后归交通部直管?

2017-09-30  点击:次  故事屋

天津港“8•12”事故相关信息持续发酵。人们开始把目光聚焦到天津港的特殊的管理体制——交通部与天津市的双重管理模式;同时,也注意到1984年前,天津港归交通部直管这个事实,并感到疑惑。在此,兰台君想为大家详细地梳理一下历史渊源:为什么天津港建国后不是归地方,而是长期归交通部直管?

天津港 资料图

想弄清楚这个问题,还要从1948年说起。

1948年后,解放战争转入战略反攻阶段,筹建全国政权的任务被摆上了中共的议事日程。这一年4月,毛泽东致许世友等人的电报中明确指出:一、欲夺取全国胜利,必须集中全部权力于中央;二、为达此目标,又须首先在“几大区域内”完成政治、军事、经济和行政上的统一;三、在以上前提下,中央授权于中央委托的各中央局,对全国各地和兵团分区域进行直接领导。

——在战争年代,各根据地因为敌人的包围分割封锁或自身发展需要,往往处于一种各自为战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想实行统一集中的方针政策显然不大现实,因此中央赋予了各根据地较大的自治权。但是,随着中共建政的临近,如何限定地方权限,加强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便成了当务之急。

在这种情况下,大行政区政权机构应运而生,最先建立的是华北人民政府,1948年9月26日,在晋察冀和晋冀鲁豫两个边区政府的基础上,华北人民政府正式成立,它既是华北大区的最高权力机关,又是该地区的最高行政机关,后来的中央人民政府各部委,就是在其各部委基础上建立的,其中的华北人民政府交通部,“主管全区铁路、公路、邮电、航运之建设管理及公私运输之指导改进事宜”,其中便包括对天津港的领导。而这个部门,日后就演化为了中央人民政府交通部。

换句话说,天津港与交通部的渊源,从新中国成立前就开始了。

那么此时,天津港的情况如何?答案是,中共的接管干部正在为天津港的事挠头。

1949年1月15日,天津市区解放,17日,塘沽区解放。按照事先的安排,接管机构定为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部交通接管处,这是一个战时的临时性接管机构。交通处接管航政、铁路、公路、邮政、电讯、地政六个系统,大小单位10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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