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即位之初用何措施肃清吏治?
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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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元年发出上谕,禁止钦差接受地方官馈赠,督抚也不得以此向州县摊派。对于贪恋规礼的官员,一经发觉,就严加处理。
本文摘自:《中老年时报》2015年1月9日第7版,作者:佚名,原题:《雍正取缔规礼》
雍正即位前和即位之初,地方官必须按规定向上司馈送礼金,问题极其严重。雍正元年(1723年),山东巡抚黄炳报告他所主管的衙门,以前每年收规礼银达11万两,规礼不除,吏治难清。雍正元年发出上谕,禁止钦差接受地方官馈赠,督抚也不得以此向州县摊派。对于贪恋规礼的官员,一经发觉,就严加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