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青忆下乡时条件艰苦:住的新房房顶有六七处透着天
我知道,因我们是春季下乡,要等到秋天才能和当地社员一样分口粮,我们这一年的口粮,是用国家给的每人600元的安家费,逐月到粮店购买。因队里派车不及时,断顿的情况时有发生,不得已就要先向社员借粮,等买回来后再还给人家。
“这么说,是怕我们和人家借粮,而有意疏远我们?”我不解地问。“哪有这么简单,我了解到了最新的情况,你们听我慢慢说。”一直没说话的大头,索性披了件衣裳坐起来,又向窗外看了看确信没人,才向我们慢慢的说起来。这大头,在我们五名男知青里面,最是心眼儿多,经常小恩小惠的拉拢贫下中农,尤其和村里的鬼灵精四猴子打得火热。他的话,怕是有些来历。我们四个索性吹灭了煤油灯,一骨碌坐了起来,每人披了件衣裳,聚拢在大头周围。听了大头如此这般的一番话,直惊得我们激灵灵打了个冷战,心中暗想,这可如何是好?
原来,早在我们到这村之前的1965年,我们公社的所在村和我们的邻村就来了一批知识青年。他们是响应1964年8月召开的共青团“九大”上,邓小平、彭真、薄一波、陆定一提出的向邢燕子、董加耕学习的号召,自愿(哪有什么自愿,都是街道做工作强行的)下乡到农村的。我们称之为社会青年。
不难想象,那时的条件更为艰苦。一个工值仅七八分钱的收入,没有生存的起码保障,处在饥寒交迫、孤立无援,前途渺茫的20岁左右的青年,没脸向父母伸手,只有把求生的本能扭曲成丑陋的狡猾与冲动。
他们在月黑之夜,潜入社员家的菜窖,把土豆倒进自己的大锅,煳熟了就着咸菜充饥;用拴着钓钩,挂着钓饵的棉线绳,把邻家喂养的鸡钓到自己的锅里,改善久不闻荤的伙食;用烈酒泡过的窝头,把村里的狗吃醉,生扒皮,炖狗肉;用裹着报纸的长刀准确地捅进猪的心脏,使其一刀毙命,变成哥几个的美味佳肴,凡此种种,把村里搅得鸡飞狗跳。
日子一久,社员们发现了端倪,这近乎匪徒的行径,已经突破了老实憨厚的庄稼人的生存底线,不用动员便集合了全村的基干民兵们对这伙知青展开了武力围剿。他们咬牙切齿,怒气冲天,誓死扞卫自己平静的家园。知青们更不甘就范,便开展了武力对抗。为首的森勇,使出功夫,一根扁担撂倒一片,更有那不怕死的,冲过来拼命,被打得扑倒在地,成了重伤。众社员见此场景,面面相觑,不敢再进前,纷纷作鸟兽散。不久,县里来了公安,以破坏农业生产罪、恶意伤人罪逮捕了森勇,被判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