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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在内心里对他弟弟周作人的何种行为非常反感?

2017-09-28  点击:次  故事屋

往来车费10元(大洋)

付司机酒资(小费)1元

付停车费0.3元

打车费、停车费、司机小费,三项加起来十几块大洋。

在老百姓看来,这笔钱可不是小数。鲁迅先后给母亲雇过三个老妈子,管吃管住,除此之外每人每月的工钱仅两块大洋;郁达夫的哥哥郁华雇了一个厨师,也是管吃管住,一个月工钱仅六块大洋;毛泽东在北大图书馆打工的时候,李大钊开给他的月薪仅八块大洋;徐志摩的学生赵景深在1926年用两个月时间翻译了一部小说,所得稿酬也不过四十块大洋。如果您让鲁迅家的老妈子去打车,让郁华家的厨师去打车,让青年时代的毛泽东去打车,他们打得起吗?肯定打不起。

鲁迅在教育部上班时,月薪一度接近三百块大洋,收入够高了吧?可他仍然不舍得打车,因为他要养家,要侍奉母亲,要照顾弟弟,要逛琉璃厂买古书,他才不愿意在出租车上花冤枉钱呢!他的弟弟周作人经常打车,他不便阻止,但内心里对这种行为是非常反感的。

毫不夸张地说,打车在民国是非常奢侈的消费,是普通人不敢问津的行为,只有特别有钱或者特别烧包的家伙才会去打车。吴虞偶尔能打一回车,因为他是北大教授,收入特别高;鲁迅的弟弟周作人经常打车,那是因为他和他的日本妻子太烧包,以为自己在上流社会。

本文开头抄录的三张布告将1946年上海出租车收费标准讲得很清楚,当时上海的工薪阶层看了那些数字,只能望车兴叹而已。

就拿1946年年底来说吧,打车20分钟能收费6000元,而在这一年的12月份,上海大公染织厂的熟练工人只能领到5万元的薪水,如果他们揣着工资上街打车,用不了仨小时就一文不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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