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年的救赎
“我不服,我没犯罪。”
“你没犯错人家抓你?你就是太倔,一辈子都这样。”
“我没犯罪,凭啥抓我。”
这天,二弟冯家钟和他又拌起了嘴。他有些看不掼哥哥的拧死理。其实,冯家启最后能重获清白,是两个弟弟一直在努力帮助他,帮他到几百公里外的沙洋喊冤和上访。
1985年,国家进入一个崭新时期。
一天,他到黄石中级人民法院上访,一位工作人员偷偷地将他拉到办公室,好心告诉他案件有很多疑点,并鼓励他申诉。随后,他找人写好了申诉材料,找到法院。
“你知道我为啥要申诉吗?”他反问记者,没等记者开口,他自顾作答。“这样活着就不是人!”冯家启说,背着一个劳改犯的罪名,村里乡里乡亲看不起,邻居都远远躲着,不懂事的孩子常跟在屁股后面叫他劳改犯,还丢砖块。
逢年过节,大队干部就会找上门来,给自己上“政治课”,还要不定期地到当地公安汇报思想,更不能忍受的是远近村庄出现偷盗事件、凶杀案,他都会成为怀疑对象。
他觉得被歧视,家人也跟着受牵连。两个弟弟本来当兵体检过了,政审却因为家里有个劳改犯哥哥被刷下,两个弟弟为这事怨恨了他大半辈子。
接到申诉材料,时任黄石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柴庭长看罢,觉得有问题,并答复向领导汇报。
第一次看到法院干部这样热情后,冯家启高兴地回了家,他在等待好消息。
28年后的改判
一晃又过了4年。1989年5月的一天,黄石中级人民法院终于有了消息,法院认定这是错案,要纠正。同年6月23日,法官来到村里。这是一次简陋的判决,村委会办公室成了法庭。参加人员有冯家启和两个弟弟,身患重病的母亲拄着拐杖来了,村委会主任,两名村民代表和黄石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
法官宣读判决书那一刻,冯家启双手紧贴在裤缝,像军人接受检阅一样。这名57岁的男人已严重谢顶,几根稀疏的头发搭在前额。
“本法官代表黄石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冯家启1960年所犯的罪名不成立,今撤销原判决。”‘
4月19日,记者在1989年的判决书上看到:“申诉人冯家启,一九五九年五月在大冶县城关镇河边盗窃钢丝70斤和一九六〇年五月盗窃大冶湖农场渔船3只,跳板一块、船攻一个,无事实根据,原判决认定冯家启一九六〇年五月在生产队买鱼时将泥巴塞到秤砣下面称鱼贪污现金40元以及多报工分冒领工资20元事实存在,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故原判决属错案,对申诉人冯家启宣告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