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鸡汤生活故事

52年的救赎

2017-11-10  点击:次  故事屋

这天,43岁的痴呆妻子感冒发烧得厉害,躺在床上哼哼,蓬乱的头发下看不清脸的模样。对于记者这个眼前的陌生人,她没顾忌太多,“呼”地从床上坐起,蹲在房间尿盆上小便,一下子屋子里的味道令人作呕。

“(她是)我收留的,没人要。”冯家启当着傻妻的面说,她丝毫没反应。

为了生存,冯家启要挺起年迈的躯体,每天用筐子挑上10多公斤的青菜到2公里外的余学湾农贸市场卖给赶早市的城里人,然后到几家屠牛的门店,收捡垃圾桶里被丢弃的牛的内脏、牛筋或牛油。然后他将包裹着牛杂的塑料袋提回家。

收集到10斤左右牛杂,冯家启便在房间内架起锅,用捡来的破旧衣服做燃料,在黑烟弥漫和散发着阵阵恶臭的房间里,用牛杂熬牛油。

“3元一斤,好时一个月能卖100元到200元”,他用牛油换来的钱买盐和米。家里食用油自然是现成的牛油。他用牛油煮面条,有时也蒸些干菜或腊肉,吃上几天。

早餐永远是面条加上门口菜园的几棵青菜,他能吃上两碗。20年来,他身上的衣服都是捡来的,破旧的解放鞋,分不清颜色的裤子和褂子,很远就能闻到衣服上散发的异味。

2元一盒的劣质香烟是他的最大喜好,再忙碌都不忘点一根夹在手指间。

这30多年来,他一直这样邋遢地活着。

太倔的“罪犯”

2012年4月19日,那是一个阴天的午后,冯家启坐在村口等待着记者的到来。在此之前的3月17日,他拿到了一张能证明他无罪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判决书说,申诉人冯家启无罪,撤销此前湖北省襄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襄北农场人民法庭和沙洋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

“我无罪了,政府判的!”冯家启乐坏了,见到记者第一件事就是解开上衣纽扣,从贴身口袋中拿出判决书的复印件,摊开,用手指着一字一句地念叨。其实,判决书上的很多字他都不认识,完全靠猜,不过对于判决书最后一行:“申诉人冯家启无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他能读得很响亮。

这一回,他是真的无罪了。

3月17日傍晚,二弟冯家钟和他一起从大冶人民法院拿到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寄来的这份判决书时,一家人都以为他疯了。那天,他情绪失常,见人就说,有时还会哭。家人担心他真的疯了,幸好两天后他思维又恢复了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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