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揭中外一夫多妻 一妻多夫的真实幸福生活
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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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事屋
古代中国
奴隶时期
汉代《独断》记载,三代的“一夫多妻制”情况是这样的:“天子娶十二,夏制也,二十七世妇。殷人又增三九二十七,合三十九人,八十一部御女。周人上法帝喾正妃,又九九为八十一,增之合百二十人也。天子一娶十二女,象十二月,三天人九嫔。诸侯一娶九女,象九州,一妻八妾。卿大夫一妻二妾。士一妻一妾。”
封建时期
在封建传统社会的婚姻制度中,”一夫一妻制”是一个基本原则,在很多朝代的法律中都给以明确的规 民国时期的1妻9妾
定。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一夫一妻制”原则遭到破坏,“一夫一妻多妾制”成为常态。因此,事实上古代只是名义上的一夫一妻
中国古代妻与妾有严格区别,而且在大多数朝代一个男子在同一时刻只能有一个妻,一般称正室、元配(如是皇帝的妻则称皇后,皇帝的妾室为嫔妃)。妻的家族是丈夫的亲族,如发生诛三族、诛九族等情况时,会相互受到牵连。而妾由于出身低微,地位低下,其家族与丈夫的家族基本无关。妻与妾生育的子女待遇也有显著区别,前者称“嫡出”,后者称“庶出”,一般只有嫡子才有继承父亲职位爵位财产的资格。
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理念的朱熹认为,“一夫一妻多妾”本质上是“三妻四妾”,三妻四妾是人欲,一夫一妻才是天理。
在近代以前,官*员和商人纳妾的情况是很广泛的,但对于妾的出身则有着相应的要求。比如明代,朝廷明确规定:官*员不可纳妓为妾,否则革去官职,永不叙用。
民国时期
在中华民国成立之后,1930年公布《民法》,规定一夫一妻制,对于纳妾行为不再容忍,纳妾者按法律将受到制裁。但初期民间纳妾仍然盛行,政*府只能做到要求高级官*员不要纳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