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揭中外一夫多妻 一妻多夫的真实幸福生活
1904年开始将实行多妻制度的会友开除教籍或禁止他们加入教会。但是关于多妻制度的《教义和圣约》第132章仍然存在于教会的标准经文中。
美国联邦政*府因多妻制度监禁教会会友,没收教会财产,并规定只要摩门教不终止实行多妻制度,联邦政*府禁止犹他从美国领地升格成为犹他州。在遭受主流社会诟病和打压后,20世纪二三十年代,摩门教领导层摒弃一夫多妻传统,试图融入美国主流社会。而一小部分拒绝改变的多妻制家庭迁居至犹他州与亚利桑那州边界,建立实行一夫多妻制的部落。
此后,教会宣布停止实行多妻制度,不过还有偷偷实行此教义的例子。
另一分支“基本教义派的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还是多妻制度。分布在亚利桑那州的科罗拉多市和犹他州的希尔戴尔的边界地带。
日本韩国
古代日本皇室及贵族亦奉行一夫多妻制,男子除正室外尚有多名侧室。
韩国亦有一夫多妻制,在李氏朝鲜时代,等级森严,两班贵族不能与中人、平民或贱民结为夫妻。等级高的男性只能纳等级低的女性为妾,她们所生的子女亦承袭母亲的阶级,对亲生父亲及父亲正室所生的兄弟姊妹要视为主人侍奉。妾生之女多数亦会嫁给官*员为妾。
除了极少数例子,如李氏朝鲜中宗李怿在位期间,文定王后之兄尹元衡之妾郑兰贞(被封贞敬夫人)外,妾不能被扶正为正妻。
大马印度
马来西亚是首个伊斯兰国家废除一夫多妻制的国家,他们在1990年代停止让已有妻子的男人再婚,但对于已有四位妻子的男人,他们的夫妻关系并不受新法例影响。马来西亚允许穆斯林最多娶4个妻子,条件是第一个妻子同意并证明经济状况能够养得起更多老婆。但尽管法律许可,只有约10%的穆斯林组建了多妻家庭。2006年,马来西亚政*府提出了新“家庭法案”,取消了要求每个妻子都得到公平待遇的条款,降低了组建一夫多妻家庭的门槛。此举引发该国对一夫多妻制的热烈辩论。有女权组织认为,如果维持一夫多妻制,就必须对妇女权益有更多保障,比如给予第一个妻子留在或离开多妻家庭的权利。马来西亚吉隆坡,48岁的尼桑木丁阿沙里和他的4个妻子,以及24个孩子在一起。他是一个名为“兄弟会”的一夫多妻俱乐部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