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的可乐
是的,我到底喜欢乐言什么呢?
在认识乐言之前,我一直过得快乐,当然亦不乏烦恼:学校食堂的饭菜太糟糕,我的额角此起彼落的青春痘,还有一周三次如临大敌的高数课。那个时候心里还总是盼望着一场惊世之恋的降临,就像《罗马假日》里派克在街头捡到沉睡的赫本,王子公主的童话随即展开,只是结尾,不要分别不要再见。
我总这么盼望着,于是有天,我穿着拖鞋在校服务部买酸奶,有一个大汗淋漓的男生走过来说:“嗳,你现在请我喝罐可乐的话,等下我就请你吃晚饭。”我愣愣地看着他,他大大方方地翻出运动裤空空如也的口袋说:“打球呢。你看,真的没带钱,可是又很口渴。”他的眼睛深深的,可是又偏偏直来直去地盯住我。我不知所措地错开眼睛:“哦。”然后这个人就理所当然地拉开汽水拉环,一饮而尽,最后对服务部的阿姨说:“她替我付钱,穿拖鞋的那个小个子。”再然后他就跑跑跳跳地走开了。他甚至没有回头看我一眼,我有些恍惚地站在那里,回想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当天晚上我并没有等到允诺的晚饭,我不愿意承认我是在等着谁,可是我一直饿着肚子,换好干净的淡黄色球鞋,不时跑到宿舍楼下的服务部附近走走停停。
像个傻瓜。这是钉子说我的。我拉他去校门口吃小馄饨,把这件似乎不足挂齿的小事告诉他,那时候已经九点钟了。
钉子对我一向言辞激烈,可是我们亲近无比,他总喜欢把我的名字写成“凡凡”,我们是小学时的同桌,初中时的同学,高中失散了三年,终于又在异乡大学里重新会合。
“你忘了这件事吧。这个人听着就不像好人,再遇见也别理他,听见没有?”钉子这样告诫我。
可是我终于没有听钉子的话。
几天后的一个傍晚,我拎着开水走回宿舍,路过服务部的时候,一个瘦高的男生突然走过来夺过我手里的暖瓶,我惊惶地抬头,望见一双深深的眼睛:“那天说好请你吃晚饭的,可是后来发现确实没有带钱。今天请你吃吧。”我注意到他的睫毛很密很长,脸孔很分明。
我支支吾吾的,可到底还是去吃了那顿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