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皇帝租房为生
溥仪是满清最后一个皇帝,也是在位时间最短的皇帝——他在宝座上只坐了三年,大清就完蛋了。大清虽然完蛋了,按照民国政府的“优待条件”,溥仪仍然可以在紫禁城里居住,仍然可以使用太监和宫女,仍然过着非常奢侈的生活。皇宫的大殿、京郊的“皇庄”、辽宁的矿山、黑龙江的森林,仍然属于他的私人不动产。在紫禁城里,他说的话仍然是“圣旨”,那些“上书房行走”、“内务府大臣”仍然穿着马褂留着辫子向他三跪九叩首。民国给溥仪保留了一个小朝廷、一个国中之国、一个还没被民主大潮淹没的帝制岛屿。
在那个岛屿上,溥仪稀里糊涂住了十几年,直到有一天,“务要把帝制铲除干净”的基督将军冯玉祥派兵包围了紫禁城,让他和他的眷属搬出紫禁城。溥仪打电话求救,电话线被掐了。几个老太妃赖着不走,人家在万岁山上架起了大炮,贵人们本来还想当一回“浴血钉子户”来着,一看这阵仗,乖乖地搬出去了。
搬出去以后,溥仪先在一座王府里暂住,随后又在日本人的保护下逃到天津,躲进日本设在天津的公使馆。公使馆太挤,溥仪又出去租房,在一个前清军官的邀请下,住进了“张园”。那个军官叫张彪,张园是他在天津的别墅,位于日租界。
溥仪在张园当了六年房客。张家刚开始不收他的房租,后来张彪去世,张彪的儿子认为满清早亡了,溥仪只能算是一个普通的房客,没必要向他尽忠,于是按行情收租,每月200块大洋。那时候银元很值钱,不逢灾年的话,一块大洋能买40斤米。一个成年人每天早上吃烧饼油条,一个月下来也吃不了两块大洋。像骆驼祥子那样的人力车夫满街拉活儿,刨去交给车行的份儿钱和被交警罚去的违章款,每月收入最高不可能超过10块大洋。从购买力上看,那时候一块大洋相当于现在人民币100块钱左右,200块大洋就是两万块钱,如果从收入角度分析,200块大洋至少相当于现在10万元。两万块钱也好,100块钱也罢,溥仪要交的房租都是一个惊人数字,放在居住成本如此昂贵的今天,也没有几个人会去租几万块钱一个月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