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鸡汤智慧故事

珍惜你身边学法律的朋友

2017-03-14  点击:次  故事屋

某人入室盗窃,刚进屋,女主人回来了,他躲到床下,还是被发现,遂暴力抗拒抓捕出逃,被抓。该情形依法应定入室抢劫,至少判十年。

后来请来一个学法律的好朋友,分别给他讲了盗窃罪、抢劫罪、强奸罪的定罪及量刑,结果他改了口供,称当时入室是想强奸,最后以强奸未遂,判了三年,因为强奸罪与入不入室无关。

再后来这小子又找到某刑法博士,博士告诉他,当初你应该这样讲,当你想强奸时,发现该女奇丑无比,便逃跑,最后就可以被认定强奸中止,因无损害后果而免罚。

再后来他找了一个刑法学博士后,博士后教他这样说:他看上了这家男主人,想强暴他,结果女主人先回来了。因为刑法没有规定强奸男人属于犯罪,这小子被无罪释放了。

启示一:知识改变命运!

启示二 : 珍惜你身边学法律的朋友!

上一页12下一页

相关文章阅读

栏目导航
儿童故事 历史故事 传说故事 心灵鸡汤 奇闻异事 成语故事 名人故事 鬼故事 神话故事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