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监狱亲历记
犯人每人有一间小屋,约十平米。我探头进去,房内很简单。一张单人床,一台电视,一张桌子,外加杂志、书以及日用品。监狱里也有一间用来关禁闭的房间,里面只有一张床,床的四周有几根捆绑带。犯人如果实施暴力就可能被关禁闭,绑上几天。这算是我在监狱里看到的最吓人的设施了。随后,工作人员又将我们引进一间装饰得更温情的房子里,说这是给犯人会见朋友用的。房间里另有一张儿童床,是为来看犯人的孩子准备的。无论是否是配偶,只要是异性朋友来访,都可以申请用这种房间。我禁不住问了一个很唐突的问题:“假如妓女冒充犯人的女朋友,进来卖淫怎么办?”女接待愣了一愣,她显然没有遇到过这种“高难度”问题,很严肃地想了想说:“那我们也没有办法。因为法律只让我们限制犯人的人身自由,没授权让我们审查他的朋友!”
瑞典的监狱没有未成年人,也没有为未成年人专设的监狱。典狱长告诉我们,未满十八岁的人,法律上不允许关进监狱。我问他,假如这个未成年人杀人、放火加强奸呢?他干脆而明确地回答:“我们永不关押!”他解释说,未成年人是应当受到社会教育和保护的人。未成年人如果犯罪,那说明社会未尽到义务,责任不在他们。他补充说,虽然不关押,但会有一套制度来保障社会上普通人的安全。
在监狱里聊“越狱”是顺理成章的事。我问典狱长:“监狱这么宽松,如果有人越狱怎么办啊?”他说:“我们有警棍和盾牌啊。”说完又幽了一默:“实在不行,我们可以从地下捡砖头砸啊。”我疑惑地问:“为什么不用枪?”他说出了让我震惊无比的答案:“我们没枪。”天下竟然有没有枪的监狱!他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即使一个犯人越狱,也罪不至死,怎么能用枪呢?”对啊,瑞典是一个废除死刑的国家!
试做当事人
佩尔森又带我参观了一个专门关押18到24岁重刑犯的监狱。我们作为“编外当事人”在监狱里度过了特殊的一天。
在典狱长的陪同下,我们走马观花一番。牢房基本全是单人间,有电视、报纸,墙上贴着花花绿绿的海报和图片。监狱里有卖日用品的小卖部,里面有一个出售冰激凌的冷柜,打听了一下价格,与外面完全相同。还有小会客室,犯人们可以在那单独见亲戚朋友。犯人们可以自由地往外寄信和打电话。但出于安全考虑,信件一般都要经过审核。不过,犯人寄给其律师、国家部门以及瑞典认可的国际组织的信件除外。同样是出于安全原因,监狱也可以在事先通知犯人的前提下监听犯人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