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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乘邻居三轮车摔瘫痪 9年没等到赔款终自杀

2017-06-18  点击:次  故事屋

(原标题:“老赖”,你还欠下良心债)

本报记者 王付栓 通讯员 白丞博 王素娟

河南南阳西峡的史大嫂上街买肉搭乘邻居的三轮车,结果遭遇车祸,瘫痪在床。但是这场悲剧还没有结束,因为车主9年间拒不赔偿,长期卧床的史大嫂因忍受不了精神及肉体上的折磨,于去年底在病床上用剪刀割断大腿根动脉自杀身亡。3月30日,西峡县法院刑事巡回法庭对这起拒不执行判决罪进行公开审理,“老赖”不仅赔了钱,还被判了刑。

搭车买肉遇事故瘫痪在床

2007年6月16日,在西峡某工地干零活的曹某,因运料向房东赵某借了一辆机动三轮车。路上,他们遇到赵某的邻居史大嫂上街割肉,她要求搭乘三轮车。赵某同意后,她坐到车上。曹某驾车返回途中,三轮车向左侧翻在路边的沟里,致使史大嫂受伤。

史大嫂治疗花了56940.90元,两个月后出院,可是此时她因背髓损伤致截瘫,大小便失禁,同时胸椎粉碎性骨折多发肋骨骨折。

史大嫂住院期间,委托女儿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赵某、曹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20年长期护理费等共计17万余元。

车主、开车者、搭车者被判担责

审判过程中,赵某声称三轮车于2007年5月卖给了曹某,并拿出欠条作证。曹某当庭否认,并陈述其打欠条是欠赵某的房租。

法院审理认定,赵某说车辆已卖给曹某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及买卖车辆的实际情况,法院不予采纳。史大嫂、曹某、赵某均对本次事故的发生存在有过错行为,应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各自承担事故责任比例为4:4:2。遂判决曹某、赵某在判决生效10日内,分别赔偿史大嫂71281.6元和35640.8元。

赵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市中级法院。市中级法院于2008年5月20日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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