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从《金瓶梅》看古代的蓄奴制度
在魏晋时期,人数愈多,一家拥有僮奴往往是上千人或上万人。秦汉时农业中的奴隶劳动虽占很大比重,但同时也存在其他不同身份的劳动者。如有不少的小自耕农,还有没有土地、靠出卖劳力或佃种土地为生的一些贫民和雇佣劳动者。
汉武帝对外用兵,财用不足,需要更多的奴隶供剥削。他对一般无市籍的地主,鼓励献出奴婢,按献出奴隶多少,给予终身免徭役或做郎官等待遇。前111年,汉武帝大规模地没收商贾的田宅、钱财和奴婢,获得数以万计的钱财,成千上万的奴婢。被没收的奴婢,有些留在本地官田上耕作,有些分发到皇帝的苑囿里养狗马禽兽,并分给水衡、少府、太仆(养马、骡、骆驼)、大司农等各个官府供使用。汉元帝时贡禹说,各官府有官奴婢十万余人,良民出租养活他们,每年费钱五六万。
在三国和晋代,奴婢制度仍如秦汉,被称为‘私属”、“私附’ 或‘荫衣食客’。同时出现 农奴,被称为“有荫佃客”或“部曲”。“东汉末大乱,人口遭受极严重的损耗。主要是死亡,其次是流散逃匿和豪强霸占户口,胁迫贫弱户当私属。晋武帝定制又发官奴婢、屯田奴婢配为夫妇,每一百人成立一屯。与限田制同时颁布的有荫佃客和荫衣食客(与奴相似的仆役)制。齐时,刘寅使奴当伯上广州,经过七八年还是回来了。奴婢一人抵米六斗或值钱五千至七千。奴婢来源主要是破产农民。侯景作乱,奴隶成为侯景为一的支持者。”奴婢价格比西汉时的一万伍千到四万贱了不少。
明清两代继承了元代的奴隶制度,“大家僮仆,多至万指。”(万历《嘉定县志》卷2《疆域志·风俗》”),“人奴众多,今吴中仕宦之家,有至一、二千人者。”([清]顾炎武《日知录》卷13《奴仆》)。明清时代被称作“贱”的人,以奴婢为中心,还包括了娼优隶卒、世仆、堕民等贱民集团,以及雇工人、轿夫、剃头匠、工、商等广泛的灰色地带。
明清两代的工商奴隶制十分发达,蓄奴之多令人咋舌。有名的如王锡爵、钱海山、徐阶、李钦、和珅;睢州的褚太初,宁陵的苗思顺,虞城的范良彦,无锡的大地主邹望,河南的褚、范、苗、曾,麻城的梅、刘、田、李等强宗右姓所占有的奴婢都在千人甚至数千人以上。蓄奴范围之广,乃至连一些中上层农民也占有不少的奴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