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布什被扔鞋说中国古代的“鞋”趣
《南史》里还有个故事,有人认错了鞋,说刘凝之穿的是他的,凝之笑曰,这双鞋穿破了,回家找双新的赔你吧。后来那个人在田里找到了自己的鞋,把凝之那双送了回来,而凝之“不肯复取”。同样的事情也曾发生在沈麟士身上,麟士也是笑着说,是你的吗?脱下来就给了他;后来那人找到了自己的,同样是送还,麟士仍然笑着说,不是你的吗?收下了。苏东坡认为:“此虽小事,然处事当如麟士,不当如凝之也。”何以收不收鞋联想到了处事的高度,可惜东坡没有细说。
唐传奇中有一篇《霍小玉传》,是宪宗时翰林学士蒋防的成名作。那是一个悲剧故事,讲的是李益对霍小玉始乱终弃。其中说道,小玉尝“梦黄衫丈夫抱生(益)来,至席,使玉脱鞋”,乃惊寤自解曰:“‘鞋’者‘谐’也,夫妇再合;‘脱’者‘解’也,既合而解,亦当永诀。”钱钟书先生说,以“鞋”谐“谐”,此唐人俗语,诗中屡见。且举例曰,王涣《惆怅诗》之六:“薄悻檀郎断芳信,惊嗟犹梦合欢鞋”;白居易《感情》:“中庭晒服玩,忽见故乡履。昔赠我者谁?东邻婵娟子。因思赠时语,特用结终始。‘永愿如履綦,双行复双止。’自吾谪江郡,漂荡三千里。为感长情人,提携同到此。今朝一惆怅,反覆看未已。人只履犹双,何曾得相似?可嗟复可惜,锦表绣为里。况经梅雨来,色暗花草死。”又李商隐“及今两携手,对若床下鞋”等。再引张云璈《四寸学》云:“今俗新婚之夕,取新妇鞋,以帕包裹,夫妇交递之,名曰‘和谐’。”那么,今日建设之“和谐”,大抵可自此寻找文化基因了。
《史记·儒林列传》中,黄生有个迂腐的观点:“冠虽敝,必加于首;履虽新,必关于足。”为什么呢?“上下之分也”。他是想借此说桀、纣虽然不是好东西,但是是“上”,汤、武虽然是圣人,但是是“下”,因此汤武代桀纣,不是受命,而是弑,“夫主有失行,臣下不能正言匡过以尊天子,反因过而诛之,代立践南面,非弑而何也”?这个迂腐逻辑如果成立,那就不是今人代康熙高唱“真想再活五百年”,而是桀、纣自己要“真想再活五千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