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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割在袁崇焕身上的3543刀

2017-11-09  点击:次  故事屋

史传:明朝法度严明,有“轻其轻罪、重其重罪”一说。明太祖朱元璋感觉重罪的刑罚不够重,比如“凌迟”一刑。古之法度,凌迟有六六三十六刀及360刀两种,多以简单取36刀结果性命,即六六三十六个洞之说。。而要刮360刀,则需要用渔网网住人,取刀一片片的将从渔网鼓出来的人肉割去,直至360刀人断气为止。而朱元璋仍感觉不够,觉得至少要刮3600刀才够解恨,但当时的刽子手,没有一个能做到,因为刮不到那个数,人就已经死了。后来擂场比武,终于有一个最优秀的刽子手,整整刮了3543刀后,离3600刀还差57刀的时候,这个骂声不止的犯人终于断气了,创造了当时的大明律最高纪录,于是《大明律》后来有了新规定:凌迟最重之刑,要刮3543刀,而这个纪录,后来再无人能打破。

明史载:崇焕行经法场前,刽子手一刀一刀的割下其肉,沿途百姓极痛恨辽东靼子,而更恨汉奸行径,于是有钱的捧钱场,富户们大把扔钱向刽子手行贿,竞价争买崇焕之肉“生”食之,没钱的捧人场,穷人们争相从刽子手手中抢来崇焕之肉生食之,一块肉往往又被争抢撕扯成数块,整个场面直比一场“人肉大拍卖”。至法场时,崇焕已气绝,骨肉无存,只余一首(头颅),崇祯皇帝命将其首传视九边(长城上的九个边防关口),以此震慑边将,以禁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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