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捕蝇比赛冠军14天中捕获11300只苍蝇
1936年5月1日,长沙市卫生院揭晓长沙市第一届捕蝇比赛结果:家住半湘街的粟鹤林,两周之内捕获11300只苍蝇,荣获第一名,卫生院奖给粟鹤林10块大洋(相当于今天3000元)。
本文摘自:《快乐老人报》2015年9月14日第T4版,作者:任大猛 邱旭,原题:《民国长沙拍死一只苍蝇一文钱》
1932年,长沙城内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灭蝇运动。那时候拍死一只苍蝇,可卖一文钱;仅仅6天时间,全城就拍死了至少60万只苍蝇……
小学生每天须交8只苍蝇
1932年7月8日《湖南国民日报》上,著名评论员壶公在《随便谈谈·关于小朋友》一文中披露信息说,长沙各所小学被布置参与“捕蝇运动”。每位小学生发给一把苍蝇拍,小学生每天上学,必须向学校交8只苍蝇。“聪明的小孩,教家里大人代捉(苍蝇),明天照交;不聪明的,便自己去拍。”但是家里面毕竟都算是干净的,孩子们嫌家里苍蝇太少,便结伴到外面去寻觅。于是垃圾堆、茅厕里,这些停留苍蝇最多的地方,小孩子平时不去的地方,此时成为小学生完成“家庭作业”的去处。
市民拍死的苍蝇用秤称
大人也积极加入到全民拍苍蝇灭老鼠的运动之中,这其中物质奖励起到了很大的作用。1932年7月4日长沙《大公报》称,市民拍死的苍蝇,可以到市公安局卖钱,每20只苍蝇,可以卖得20文,也就是一文钱一只苍蝇,换算成今天的货币单位,就是拍死一只苍蝇,可以兑到2角钱。
长沙《大公报》称,仅用6天时间,长沙市民送来的苍蝇就超过60万只,支付1224串560文钱。该报记者写道:“市民送来的、拍死的苍蝇实在太多,检点员用手检点,值此天气炎热,不免血腥沾染,现闻警局已改用秤称,以免经手者感受污浊。”
捕蝇冠军14天灭万只苍蝇
1936年5月1日,长沙市卫生院揭晓长沙市第一届捕蝇比赛结果:家住半湘街的粟鹤林,两周之内捕获11300只苍蝇,荣获第一名,卫生院奖给粟鹤林10块大洋(相当于今天3000元)。
10块大洋奖金,其实不及当年3月28日长沙市卫生局出台的“高价收买苍蝇”的奖额,长沙市卫生局当时称:“捕蝇300只,奖大洋1元。”粟鹤林捕蝇万余只,显然远超10块大洋。卫生局却有其理由,认为“春灭一蝇,胜夏一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