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战争前的帝国号令:别让大富豪跑了
仅仅6年后, 1815年1月11日(嘉庆十九年十二月初二日),潘老板就不得不结束“宁为一只狗”的自由生涯。嘉庆皇帝直接下文:“退商潘致祥久充洋商,家道殷实,从前朦混请退,本属取巧,现当洋行疲敝之时,岂容任其置身事外。着责令仍充洋商,与各总商认真清理一切,毋许狡卸。”(《清代外交史料》嘉庆朝)
在帝国看来,商人们当年靠权力致富,却在致富后一走了之,实在有点辜负朝廷的多年培养。好在朝廷还有国家机器,自有办法不容其“置身事外”,一纸文件,取消了“退休”资格,将已经跑路的潘老板捆绑回来,他之前花费的10万两白银,等于扔到了水里。
重新上岗的潘老板,将行号由“同文行”更名为“同孚行”,继续经营,直到1820年他病故,潘家无人愿意再担任行商,才算最后退出,真正是“死而后已”。他因死退出,也成就了伍秉鉴的首富地位。
帝国的经济圈是森严的,只要出任政府的行商,尤其是经营的不错的行商,就没有自由退出的机制。政府明文规定:“乏商(无实力的行商)应即参革,殷商(有实力的行商)不准求退,即实有老病残废等事,亦应责令亲信子侄接办。总不准坐拥厚资,置身事外。”(《清代外交史料》嘉庆朝)
行商后人、民国时学者梁嘉彬在《广东十三行考》中说,行商因不堪苛征暴敛,多有中途退办行务者,但退办时必须先清偿债务及历年来欠饷及罚金,才可能被批准退出。而且,因为行商资格是皇帝亲自任命的,退出也必须等待圣旨核准。否则,即便行商不想再干,却不能不继续承担义务。“有时行商即已退办,而海关以其他行商信用较弱,仍令其重新执行行务,行商不愿再作冯妇者,海关监督则强其为之,因是值得借债勉强支持生理(生意),迨至不可收拾时,遂须受监追、查抄家产、充军伊犁之苦。”
梁嘉彬记载说,诸多行商中,只有“义成行”老板叶上林,顺利地获得了同意退出的圣旨,而其他人则要通过行贿才能退,而且依然可能被随时取消退休资格。梁嘉彬记载道,就在伍秉鉴花费了创纪录的50万银元后次年,“天宝行”老板梁经国为了“退休”,仅仅行贿了3万银元,价格之低“为向来所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