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核档案:战后曾偷运核燃料 能造60枚核弹
2017-05-22
点击:次
故事屋
1974年9月10日,曾任第7舰队舰长的美国国防调查局长拉罗卡,在美国国会原子能联合委员会军事利用分科委员会召开的有关核武器问题的意见听取会上作证说:核武器不仅装备在航空母舰上,而且大都装备在护卫舰、驱逐舰和其他各种舰艇上。这些舰艇在日本或其他国家停泊时,没有卸除核武器。这就可以看出,日本所谓的“无核三原则”只不过是为了使“核”的非法性免遭和平宪法的严厉责难而采取的一种政法策略。核保护伞下的日本自然再也用不着怕核袭击,这样,随时借助美国的核力量达到保护自己安全的目的。而且,日本接受美国的核保护首先意味着日本和世界最强大的核力量紧紧连在一起。在太平洋地区,游弋着美国的8艘携带战略核武器的“三叉戟”核潜艇、37艘携带战术核武器的核攻击潜艇、太平洋舰队107艘主要水面作战舰只,以及370架空军作战飞机。这些军舰和飞机携带或可随时携带战术核武器。在日本本土及周边海域,美国具有核攻击能力的航空母舰等舰只以日本基地为母港,携带战略和战术核武器的核潜艇能够停靠、进出日本港口,并常年游弋在日本附近海域;在日本三泽等基地有100余架可携带战术核武器的F-15和F-16美国战机,这些飞机的飞行半径可达朝鲜和中国、俄罗斯东部沿海地区,进行空中加油可达中国及俄罗斯远东绝大部分地区。与此同时,享受美国多层次、全方位的核保护的日本则为美国在西太平洋的军事力量,包括核力量提供资金、物资、基地、通信、情报等设施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