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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政府明禁暗放:妓院改变经营方式 再创明清辉煌

2017-10-01  点击:次  故事屋

为了再创明清时期娼妓业的辉煌,一些妓院的经营方式有所改变,不少卖身不卖艺的妓女又开始研习技艺,转而成为歌妓。

《民国风尚志》 封面图

本文摘自《民国风尚志》,作者:周利成,出版社:花山文艺出版社

光绪十八年(1892年),清人张景祁编纂出版的《秦淮八艳图》中,首次将马湘兰、卞玉京、李香君、柳如是、董小宛、顾横波、寇白门和陈圆圆列为“秦淮八艳”。这八艳不仅艳绝风尘、倾国倾城,而且侠骨芳心、义气爱国,其浪漫凄美的爱情故事传颂至今。但随着秦淮河的官妓时代步入私娼年代,崇尚歌舞技艺、琴棋书画的嫖妓,转而成为赤裸裸人肉交易的狎妓。

民国后特别是1928年南京定都后,在政府明禁暗放的政策下,夫子庙更加“娼”盛。为了再创明清时期娼妓业的辉煌,一些妓院的经营方式有所改变,不少卖身不卖艺的妓女又开始研习技艺,转而成为歌妓。每至华灯初上,秦淮河上重现莺歌燕舞。于是,才有了25岁的朱自清与俞平伯同游秦淮河所写的《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才有了他们笔下的歌妓和花船:“大约都是二人;天色一黑,她们的船就在大中桥外往来不息地兜生意。无论行着的船,泊着的船,都要来兜揽的。”

夫子庙是旧中国聚集南北艺人的重要娱乐场,唱大鼓的、说相声的、变戏法的、拉洋片的、卖大力丸的来到这里,选中一块空地,用白石灰画上一个圈儿就开始表演。

夫子庙的评书艺人多为扬州及其附近的苏北艺人,说着一口纯正的扬州官话。当年评书书目并不多,不外乎《水浒》、《三国》、《说岳》、《隋唐》、《东周》、《聊斋》等几部。但同样是这几部书,有的书场就能座无虚席,有的却是门可罗雀。这里除了要求说书人自己钻研修改话本外,还要求说书人有自己的独有特色和突出技艺。当年南京有一句俗话:“黄歪嘴(儿)说书——街上有的,嘴上就有。”说的就是一个绰号叫黄歪嘴的说书人。他说书时擅长把现实生活中的市风民俗、天下大事等巧妙地嵌入评书,对时事加以褒贬,赋予旧书以时代特色,提高听众兴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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