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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中级官员1年去衙门2次 灰色收入是其工资的15倍

2017-09-11  点击:次  故事屋

二是范围更广。过去灰色收入的拥有者主要是官员,现在由上至下、由官场蔓延到全社会,渗透到各行各业,教师开小灶收辅导费、医生收红包、殡仪馆收运尸费、记者搞有偿报道、法官吃了原告吃被告……

三是基本上制度化规范化。一些地方和单位用红头文件让既得利益名正言顺,明确规定补贴的发放内容和办法,使腐败合法化、合理化。

灰色收入为何越来越多,越来越“规范”?

细究起来,晚清时灰色收入盛行,根子还是在皇帝老爷那里。据《清稗内钞》载,雍正年间的一个元宵节晚上,内阁小办事员蓝某留在机关里对月独酌,突然有个冠服华丽者闯入,问他的姓名、职务,还问:“小官有乐趣吗?”答曰:假如运气好,选做广东河泊所的所官,舟楫往来,多有馈送,那就是大乐趣了!第二天,皇上钦点蓝某为广东河泊所所官的圣旨便送到了内阁。原来,昨晚的查夜者就是皇上——可见,在皇上眼里,这灰色收入既是官员收入的一部分,又是关心下属、调动官员积极性的好东西。

严格说来,灰色收入是个伪概念。收入只有两种:合法收入与不合法收入。所谓的灰色收入,大多来路不明,游离于法律和公众监督之外,其本质是公权与私利交易而产生的隐蔽收入,它趋利性明显,谋取对象公款化,谋取方式集团化,既不合法又不合理,是间接或变相的以权谋私。作为特权阶层孕育的怪胎,它又是社会分配不公和部分官员暴富的强力推手。

近年来官员涨薪的呼声较高,理由是官员工资太低,好多年没有上调了。其实,问题不在工资太少,而在灰色收入太多。毫无疑义,灰色收入是腐败沃土,这块土壤不铲除,腐败必定在其中生根、发芽、疯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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