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自可鄙,渣男更当杀
一个男人,你断了腿、毁了容、破了产、失了忆、发了疯,我照样爱你,这叫包容不完美。但是你和小三翻云覆雨长达5年,用刚摸过她的手来摸我,用刚亲过她的嘴来亲我,我的情绪、我的感受、我的尊严对你而言,不值一提。
守护这样的贱男,我以为,这是苟且,不是宽容;这是自辱,不是大度;这是藏污纳垢,不是虚怀若谷。
很多人说,年纪大了,不要太梦幻,要向现实妥协——不仅要习惯世界的肮脏,还要捍卫世界的肮脏。我认为,反而因为年纪大了,更珍视人性中最为美好的部分。我爱你是因为你干净、纯粹、光明磊落,倘若有一天,你撒谎、你劈腿、你乱搞,那么,你便不再是我爱的那个人,我感激你曾经的干净美好,但不愿意和变异的你共度余生。能够坚定地一脚踹开贱男的女人,才叫真正的内心强大。她们会赚钱,工作上有价值感,有稳定的社交圈,智商、才能都上乘,男人不过是人生的一部分,她们输得起。
我喜欢的情感专栏作家木木说,每一个不愿与品行恶劣的老公离婚的女读者,都是可敬的乐观主义者。其实很多时候,她们不是不想离,而是离不起,因为经济不能独立、精神不能独立或者情感不能独立。在当下,女人离婚确实需要壮士断腕的勇气,女人为家庭孩子付出更多,但婚姻法并不给出相应保护、舆论对失婚女性很苛刻,加上男权言论的轮番轰炸,“离婚就等于人生失败”、“再找个男人可能更坏”、“打跑小三就雨过天晴了”、“现在忍忍男人老了就收心了”……相比之下,自我麻痹,自我安慰总是容易些——这种选择,出于无奈,没必要粉饰成伟大和崇高。
至于小三,每次看到一些原配一面怒斥小三,一面隐忍出轨的老公,甚至温柔以对,试图挽回,就深感我们还活在封建社会的延长期。
小三自然可鄙,但渣男更为可恨。猫出去偷腥,却只怪鱼不要脸,一句“她勾引我”,贱男就洗白了,成了无辜的受害者。
事实上,你没法要求一个素昧平生的人不伤害你,她以自己的感情和利益为考量,虽然不道德,但也无法强求,你能要求一个路人去保护你的家庭的完整吗?和你朝夕相处、患难与共的人,因为不爱了,便翻脸无情,甚至释放出最大的恶意,这才是更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