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富姐“伤不起”:请谁当保姆也别请穷闺蜜——京城一起诈骗案
随后,李莉芳向北京警方报案。根据李莉芳提供的线索,很快,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的刑警便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邓红君夫妇。2010年4月21日,莫元明与邓红君分别在四川和北京被刑警拘捕。所幸的是,李莉芳转给莫元明的500万元,他只花2万元为自己添置了一台拖拉机,翻修了房子,其余的钱还来不及挥霍。
得知“初恋情人”原为邓红君的丈夫所扮,而此前发生的一切,都是他们夫妇精心导演的“双簧”,李莉芳感到既愤怒又伤心。她难以接受感情上遭人戏弄的现实,更难以面对友情被利用的结局。
邓红君被收押在看守所期间,李莉芳怀着兴师问罪的心情去看望邓红君。她万分不解地质问邓红君:“你我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姐妹,而且我待你不薄,你为何如此害我?”面对质问,邓红君沉默良久,随后,她抬起头,脸上挂满泪珠:“我们从小到大都是无话不说的好朋友。可自从到你家后,你对我颐指气使,一点事做得不好,你就数落我半天,有时账不平,你也怀疑是我贪污了,对我像审犯人一样……在你眼里,你什么时候把我当成好姐妹过?根本就是个卑贱的保姆……”李莉芳听了,半天缓不过气来。她万万没有想到,这些在她看来很平常的小事,却让邓红君如此耿耿于怀,并因此对自己产生了如此深的怨恨!
2010年10月21日,邓红君和莫元明涉嫌诈骗罪被北京丰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丰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丰台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决如下:一、被告人莫元明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二、被告人邓红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继续追缴被告人莫元明、邓红君违法所得人民币498万元,发还被害人李莉芳。
这时,李莉芳的丈夫钱永强获悉了全部真相,他在愤怒之余,与妻子彻底决裂。目前,两人正在办理离婚手续,因为犯有过错,李莉芳很可能在财产分割上要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