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鸡汤生活故事

证明

2017-11-12  点击:次  故事屋

这条路不通,那就走另一条路。刘老根的女儿有个老同学在乡政府当办公室主任。他一听说为这事儿,二话没说,当下拿起笔,在一张公用笺上写下几行字:县劳动局社保处:原纺机厂退休职工刘老根,男,七十六岁,住我乡徐盖村,现仍活着。特此证明。然后,盖上了朱红的乡政府公章。

刘老根乐坏了,宝贝似地将那张“生存证明”放进口袋,又来到社保处。没想到“女高音”一看却说:“‘生存证明’要到派出所开才行,乡政府开的没用!”她见刘老根愣住了,进一步解释:“人口户籍的管理职能属于派出所,这证明一定得由他们盖章!”

刘老根气呼呼地走出社保处大门,有气无力地坐在石阶上,觉得左胳膊一阵疼痛,便用右手伸进口袋,想摸几粒药吞一吞,药没摸着却摸出了个绿皮小本,他一看两眼一亮,回身又进了社保处,大着胆子道:“有了,我有了!”“这是什么?”“女高音”接过小本一看,原来是本“养犬证”!

刘老根不慌不忙道:“我这‘养犬证’是前些天刚从乡派出所领回的,它能证明我活着!”他解释道,这条叫“旺旺”的狗,是他为消除寂寞而养的。最近,公安部门发出整治告示,限期让养犬户审核办理有关手续,所以他办了个“养犬证”,上面贴着刘老根和狗的照片,填着刘老根的身份证号码和办证日期,盖着乡派出所的公章。“女高音”愣了一会,又跑进另一间屋子与人商量了几句,出来时用手拍拍那“养犬证”:“我说你,这本子早拿出来不就行了吗!”

谢天谢地,退休金总算能拿到了。刘老根精疲力竭地回到家,将“旺旺”搂到身边,长叹了一口气:“狗呀狗,我怎么也想不到,是你这畜牲证明我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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