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嫁上海老人承诺不要财产 老人死后欲独吞遗产
女子詹某与丈夫王某离婚,嫁给了比自己大29岁的上海老汉陈某,三人私下签署一份《承诺书》,约定“各方财产对方无权享用和支配”。
一年后,陈某去世,留下96万余元的遗产。詹某以侵犯继承权为由,将陈某的弟弟妹妹告上法院,要求归还陈某全部遗产。2月2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静安区人民法院获悉, 该法院近日作出判决,除去陈某丧葬费用,陈某存款遗产25万余元归詹某继承;其余存款遗产60.8万余元由陈某弟妹4人继承。
江西女子离婚嫁上海老人,签“各不相干”承诺
据法院介绍,现年40岁的詹某是江西上饶人,在上海打工已有20多年。2013年9月23日,她与前夫王某办理离婚手续,一个月后与年长她29岁的上海籍男子陈某登记结婚,两人婚后未生育。
登记结婚前,陈某、詹某及其前夫王某曾私下签订一份《承诺书》,三人约定各自财产归属,还均留下亲笔签名及日期。在承诺书中,詹某与陈某约定:“双方婚前婚后财产归各自所用,以后各方的财产对方无权享用和支配。双方生活各不相干,对方也无权过问个人的隐私,更不得提不合理的要求。”
在与詹某结婚前,退休多年的陈某独居上海新闸路某号房屋内,前几年该地块遇上动迁,膝下无子女的他选择货币分房,拿了一笔动迁费后,在距离他妹妹家不远的康定路某处租房居住。
据街坊邻居及医院护士、护工人员反映,在陈某弥留之际,都是其弟弟妹妹前来送饭送菜,未见詹某到过陈某病榻前。法院透露,久病卧床的陈某曾支开护工,亲手将与詹某签订的《承诺书》及银行存折交给了自己的弟弟妹妹们。
女子以妻子名义起诉,要求继承所有遗产
2014年10月6日,陈某因病在医院去世,留下遗产约96万元。且在死前未设立任何遗嘱或遗赠。
之后,詹某将陈某的弟弟妹妹告上法院,理由是他们不告诉她陈某的葬礼时间和墓地位置,而且,陈某没有子女,她作为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由她继承全部遗产。她还认为,陈某的弟弟妹妹擅自从银行提取陈某的遗产侵吞,侵犯了她的法定继承权,请求法院判令四被告予以归还上述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