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一个精神病患者
我出生在一个边陲小城。高二的时候,班上转来一个男生,他不爱笑,一脸的英气,有点酷。我所在的班级是当地一所名牌高中的尖子班,一个班有七八十人,而且成绩不好的总要被其他班级上来的学生挤掉,能记住一个新面孔,也不容易。起初的时候,没有在意过他,直到期中考试,他的成绩名列前茅,我才彻底记住了他的名字。也许因那次考试让他找到自己的位置,他开始肆无忌惮的施展自己的个性与才华。第一次看见有人在操场上光着脚踢足球,他说那才叫真正的锻炼。第一次看见一份打着满分但是字迹奇丑无比的作文答卷。第一次看见有人在众目睽睽之下不经允许就冲上讲台,拿起数学老师的粉笔,把老师黑板上的题目用另一种更简单的计算方式写出来,令老师当场尴尬无比。我和同学们在唏嘘他的无礼和之余,无不钦佩他的才华和气质。我就那样悄悄的被他吸引了。
他不偏科,文理科都相当优秀。但是班主任说,学校只能有一个去清华的理科状元,所以2001年高三的时候他被劝说进了文科班。而我,本来就对理科不感兴趣,自然也进了文科班。刚进文科班的那段日子,是我这一辈子最开心的时候。虽然面对高考的压力生活的很紧张、很清苦。但是因为有他,我真的很快乐。作为一个好学、勤奋的女孩子,我的成绩虽比不上他,但是在文科上还是比较有优势。再加上心里已经暗暗的喜欢上了他,所以就更不想比他差,在很多事情上都在与他较劲。第一次月考,他第一,我第三。慢慢的,他也发现了我在态度上对待他的不一般,喜欢和他挑起一些争论。上课的时候,我总是不经意的看他,又被他不经意的发现,然后就是彼此都惊慌失措的低头或者转头。那个时候的我,对待感情就像一只刚出洞的小兔子一般,总是惊慌失措的嗅嗅,又小心翼翼的移开。
慢慢的,我发现喜欢耍酷的他,在我的面前渐渐流露出从未有过的温柔和笑颜,似乎他也很喜欢与我发生争论或者争执。发卷子的时候,他经常有意无意的抓到我的头发。下楼梯与他相遇的时候,我们相让几次都还是堵住了对方,我们不言不语,却分明看到彼此嘴角上露出的笑意。课间排队倒水的时侯,站在我身后的他面对着我突然满脸绯红的低头小声说了些什么,我们离的那么近,虽然也没听清他的话语,但是感觉的到我们彼此快速的心跳。太多太多让人现在想起来都怦然心动的细节,这些是我这一生都永远无法忘记的。虽然我们从没有向对方吐露一个关于“喜欢”或者“爱”的字眼,虽然我们几乎都不用语言来表达,那些生动的眼神、那些小心心翼翼的肢体语言、还有那些动人的表情已经能够证明一切。这就是我的初恋,干干净净的,动人心魄的初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