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要面子,坏了大事
崇祯十五年,基于对敌我形势的分析,皇太极给崇祯皇帝写了一封长信,信中,皇太极表示愿议和通好。
不料,这一议和情况被兵部尚书陈新甲的书童误传了出去,众大臣纷纷上书弹劾陈新甲私定议和条款。迫于压力,崇祯皇帝将责任全部推给陈新甲,责令其悔过,后又将其处死。
直到亡国的最后时刻,崇祯皇帝才意识到“策辽事者,不宜战而宜和也”,可惜已经于事无补、无法挽回败局了。
其实,明朝在与后金的军事对峙中,不是没有看到议和的好处,也曾多次主动议和,但又多次破坏议和,以至于不可收拾。这是一种奇怪的结局,也是多种因素汇集的必然归宿。
首先,明廷上下缺乏议和的大环境与气氛。明朝始终未给议和创造必要的条件,朝野上下一直坚定地认为后金是国贼凶寇,必欲翦除、扫荡之,议和者被斥为是“顿忘国贼”,“损威辱国”,“诅师养寇”的祸胎,将“酿无穷之衅”。
在这样一种氛围中,主持议和的人无一不身负恶名:袁崇焕以“谋款通敌”之罪被磔;钱龙锡以“密谋主款”之罪长戍不赦;陈新甲与清议和之事暴露后立遭杀身之祸。这种攻击、反对议和的声浪持久不衰,形成了一种强大的舆论压力,在这种压力下任何议和主张都难以畅行。
其次,明朝的政治家们在议和问题上大都存在不切实际的想法。他们以为议和是明朝对后金的施舍和恩赐,对方必须就范,始终放不下天朝大国那种凌驾于一切之上的架子。
明朝首次与后金议和时,袁崇焕对后金使者的“恭敬和顺,三步一叩,如辽东受赏时,并书封称大人”,很是欣赏、陶醉,进而错误地认为这是皇太极兵力不济,乞求休战的表现,并想趁机“而制其死命,俾不得再逞,以休息天下”。
再次,明朝皇帝对议和暧昧迟疑、出尔反尔。天启皇帝曾赞扬袁崇焕“战守可恃,操纵合宜,深慰朕怀”,当袁崇焕被攻讦去职后却说:“袁崇焕谈款一节,所误不小。”崇祯帝则更为恶劣,他最初谴责“袁崇焕托付不效,专事欺隐”,继而信其“引敌胁和”,加罪名处以极刑之后,又“以复仇为志”,一味地反对与后金议和,并严禁臣子与后金的一切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