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专”是“无产阶级革命群众专政”的简称。“文革”中,每一个机关单位工矿学校都把各自内部的“阶级异己分子”集中起来管制劳动。劳动改造成了全民必修课,全国遍地都设有大大小小的劳改队,俗称“牛棚”。听来似乎是全国养殖业大繁荣,其实是杂七杂八的“牛鬼蛇神”统统关在一起,每天由革命造反派带出去无休止地劳动。
劳改生活我早已习惯了,进了“牛棚”不过是换了个地方劳动而已。但这种“牛棚”对我来说真感新鲜。1965年将我送进劳改队的农场党委书记、场长及一些队长、政工人员等等也跟我在一座“牛棚”里,天天被拿枪的造反派押着劳动。这里必须补充一句,我1965年从南梁农场押走的时候,南梁还是属于农垦部门管理的国营农场,1968年回来,它已经改制为军垦单位,成了兰州军区下辖的农建十三师第五团,生产队组都改成连、排、班的军事编制。我所在的生产队是武装连,革命群众都配备有枪枝弹药,男男女女人人一套绿军装。原来被管的管人了,原来管人的被人管,而且是被很神气的挎枪的武装战士管。孔夫子的古训整个颠倒过来,成了劳力者治人,劳心者治于人,确实是“天翻地覆慨而慷”!
让我诧异的还有,被看管的干部劳动起来比我认真踏实得多。我早已在劳改队里练就了一身磨洋工的本事,他们不,他们比革命群众劳动还积极,人人都可评为劳动模范。认罪的态度也比我好。从革命群众对他们的批斗和大字报上来看,他们的罪名好像比我还重。经过1960年全国范围的大饥馑和《资本论》的启发,我的思想已开始有所觉悟,饿死了上千万老百姓的社会叫什么“社会主义”?!认识到错的不是我而是当局,这点我已写进了小说《我的菩提树》。而这些“走资派”不论在批斗他们的会上或会下,个个都低头认罪。尽管他们的罪在我看是不能认的,因为那可是“反对毛主席”的罪!文化大革命的一大特点是人们犯的任何罪错都直接与“反对毛主席”挂钩,哪怕在街上撒泡尿都能和“反对毛主席”联系起来。我的“右派”罪行虽然很重,所幸是“文革”前犯的,没有涉及到毛主席老人家。而听听他们罪名下的罪行,不过是执行了农业生产的一般性正常管理而已,但种种正常的生产管理今天被视为是“资产阶级管、卡、压”,当然等于反对毛主席了。更让我长见识的是,只要他们低头承认“反对毛主席”这项重罪,革命群众好像就心满意足了,并不会根据他本人承认的罪名给予判决,立即拉出去枪毙。在批斗会上呼叫得震天响的各种令人惊心动魄的血腥口号,表现出革命群众获得胜利的欢快心情。每次批斗会的内容都一样,并不能批出什么新鲜材料来。可是尽管如此,也不厌其烦地隔几天来一次,聚聚散散,散散聚聚。然而我内心里也感到不公:我并没有反对毛主席,却劳改三年再三年,他们反对了毛主席,只是拉到台上斗一斗,顶多挂挂牌子坐坐土飞机。这叫什么“大革命”?倒好像是在玩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