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古罗马婚姻不需要任何公共机构认可
古罗马时期的意大利在基督诞生前后的各一个世纪里,曾居住着五六百万男女自由市民。他们居住在辽阔的土地上,其中心坐落着成群的纪念建筑和私人寓所,就是所谓的城市。另外,生活在这里的还有一二百万家奴和农奴。对他们当时的生活,现在知之甚少。只知道婚姻当时是一件私人事务,但对奴隶们却是禁止的。这一现象一直持续到3世纪。可以确定的是大多数奴隶处于乱婚状态中,只有少数受到信任成为管家的仆人或是皇帝的奴隶例外,这些有特权的男奴过着一夫一妻的生活,他们的妻子有时是主人恩赐的。
让我们把注意力转向自由民。他们中的一些人是生而自由的,是男女市民合法婚姻的产物,另一些是私生子,由身为市民的女性所生。还有一些天生是奴隶,最后获得自由。这些人都属于市民,有资格享受风习和婚姻。对我们来说,这种风习似乎自相矛盾。罗马人的婚姻是私人行为,它不需要任何公共机构的认可。新郎、新娘不必在牧师面前宣誓,也不需要书面的证明;没有结婚协议,只有一个新娘嫁妆的证明证实她拥有嫁妆。全部的手续正规,虽然被称为结婚,却没有任何象征性的行为。简而言之,像今天的订婚一样,婚姻是件私事。那么,在遗产诉讼时法官如何判断男女双方是不是合法夫妻呢?在没有正式仪式或公文的情况下,法官根据一些迹象来做决定,像今天所建立的婚事法庭。都有哪些迹象呢?例如,像嫁妆这种不太明确的东西,或是男人打算要做丈夫的一些行动,像指出妻子的一些习惯行为,或是有人能证明他们参加了这对夫妇的婚礼,并作为见证人。但最终只有夫妻双方才知道他们究竟是否结了婚。
然而,决定男女双方是不是合法夫妻是很重要的。虽然婚姻是件私事,没有书面证明或正式仪式来证实它的存在,但它却具有法律结果。合法婚姻下的孩子得到父亲的名字以传承香火,在父亲死后,如果没有被剥夺继承权,他还可以继承财产。从法律上看,妻子或丈夫都能要求离婚,并且它和婚姻一样不正式。任何一方都可以离开家表示离婚。一些情况让法学家们疑惑:他们究竟是真要分开,还是只是吵架、闹别扭?严格说来,没有必要证实他们是否离了婚。有资料记载妻子在丈夫不知道的情况下离开了他。不管是不是女方主动要求离婚,她都会带着嫁妆(如果有的话)离开。另一方面,孩子总是留给父亲。离婚和再婚十分普遍,几乎每家都有异母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