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留给日本的正反两面遗产
本报记者 张蕾 《 中国青年报 》( 2015年08月25日 05 版)
8月15日,日本东京靖国神社附近的九段下十字路口,民众抗议日本政要参拜靖国神社、反对“战争法案”。当天是日本战败70周年的日子,安倍内阁数名成员参拜了供奉有多名二战甲级战犯的靖国神社,安倍晋三自己则委托其特别助理献上祭祀费。本报记者 赵青/摄
日本自1868年明治维新走上强国之路至今已有约一个半世纪的时间,此前在军国主义的带领下对外进行疯狂殖民扩张,直至1945年战败投降。在战后体制的约束下,日本又走过了70年和平发展道路。
“战后日本的和平宪法以及基于和平宪法制定的一系列具体政策是二战留给日本的最大正面遗产。”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日本研究所所长胡继平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但是现在却要修改宪法,摆脱战后体制,令人担忧。”
日本的最大正面遗产
始于1868年的明治维新让日本走上了近代化强国之路。然而,随着国力的增强,日本又走上了依靠战争来推行对外扩张的军国之路。1874年进犯我国台湾,1875年入侵朝鲜,1894年挑起甲午战争,1900年参加八国联军联合侵华,1904年与俄国为争夺中国东北和朝鲜半岛进行日俄战争,1914年借一战对德宣战占领中国青岛,1927年入侵中国山东制造“济南惨案”,1931年侵占中国东北继而发动全面侵华战争,直至1941年偷袭珍珠港挑起太平洋战争……这70余年,日本都在对外扩张和战争的时间里度过。
“战后70年未卷入战争,在日本近代以来是颇为难得的事情。”胡继平认为,日本战后的和平宪法以及基于和平宪法制定的一系列具体政策是二战留给日本的最大正面遗产。1946年11月3日颁布的《日本国宪法》,是日本战后改革的标志性成果,确立了战后日本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社会政治体制。其中第九条规定的三大原则之一的和平主义,是第二章主要内容,包括放弃战争、不维持武力、不拥有宣战权,因此又被称为和平宪法。
胡继平说:“日本在政治体制、国防体系上均受到和平宪法的约束,其中包括无核三原则、武器出口三原则、不得拥有军队、重经济轻军备的政策等。战后以和平宪法为代表的体制确保了日本战后70年走和平发展的道路,没有对外行使武力、没有卷入到国际冲突中去,让日本老百姓过了70年的和平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