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地域歧视:官方妖魔化四川人 为推行暴政找依据
在宋朝,四川人被北方人称为“川藞子”,也即说四川人粗野放诞,不遵礼法,是一些好乱易动的奸恶刁民。因为宋太祖刚刚统一四川就发生后蜀降兵大起义;太宗末年又发生了震惊全国的王小波、李顺起义;真宗初年又发生震动一时的王均兵变,短短30年间变乱频生,使得宋朝当权者对四川颇为反感。可见,蜀地被塑造成一个危乱之地后,暴政在四川的推行就具有了合法性和习惯性。
宋太祖 资料图
本文摘自:《羊城晚报》2016年01月23日第B04版,作者:赖晨,原题:古代“偏见地图”(本文是节选)
宋代以科举取士构建官僚集团,南方文化迅速上升,福建、江西、四川等地都成为书香之地,在科举上优势突显,成绩斐然。这引起身居权力中心的北方人的恐慌,为维护既得利益,从政治上加以打压南方就成了宋初新政之一。
太平兴国七年(982年),宋太宗曾以诏书知会御史台要求审查全国官员的籍贯,严禁南方人在本道担任知州、通判以及转运使等官职。宋代前期的执政集团一贯看不起南方人,他们编造了一个太祖曾定下不准南人为相的祖宗旧制,到真宗朝,名相寇准(陕西渭南人)和王旦(山东莘县人)等大批北方士大夫仍然对南人蔑视有加,在南方入宋已近40年后,寇准仍称南方人为下国人。
南人自然不甘北人之压制,在真宗朝终于通过努力进人权力中枢,并一度权倾天下。然而,其中部分人先是采取附会宋真宗天书封禅的方式来奉迎皇帝的造神运动以取得权力,之后又勾结刘皇后抢班夺权,于是南人又被舆论定格为有才无德的小人。在这些“小人”之中,官职最低的福建人林特虽然“少颖悟”,但是“天性邪险”,成为舆论所言的典型的有才无德型人物。此后,掌握意识形态话语权的北方士大夫就尽量在宣传上把福建人等同于小人,于是福建官员自然就等于奸臣,从而可以轻松地以人品为由,将福建士大夫排挤出朝廷的权力中心之外,这一过程在神宗年间达到顶峰。
在明神宗年间的变法与不变法之争中,福建新进士人借参与变法大量涌入权力中心,吕惠卿(泉州)、章惇(南平)、蔡确(泉州)、蔡京(莆田)、蔡卞(莆田)等福建人相继成为变法派的骨干,而反变法势力虽然一度失势于权力中心,但他们凭借把持政治话语权的地位,极力塑造福建人是反复无常的小人的舆论,“福建子”三字在宋代便成为在政治上反复无常的小人的代名词,由邵伯温建构起来的王安石晚年在家里写此三字以泄愤的故事被同道广为传布,几至家喻户晓,竟使得“中州人每为闽人所窘”,便“目为福建子”以泄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