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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被理财产品“忽悠”

2017-05-28  点击:次  故事屋

在2010年到期的近3500只银行理财产品和CPI的增速相比,有多达七成以上的银行理财产品未能跑赢CPI,有的连银行定期存款利息都没能超越。对于投资人来说,这真是一个值得关注的事情。

小心被理财产品“忽悠”预期高收益

竟成“大忽悠”

在2010年到期的理财产品中,有些产品的收益率不但“达不到”投资者的心理预期,而且实际收益和预期之间相差最大的达到53.27%,那些理财产品确有严重夸大收益之嫌。

某股份制银行一款到期的“基金精选人民币理财产品(1年)”预期年化收益率最高达50%,但实际收益率为-3.27%。尽管该产品的亏损幅度在所有到期产品中看起来并不大,但两个数据之间相差53.27%的“水分”让人难以接受。

而这样的理财产品并非个例。比如花旗银行(中国)发行的“挂钩中国指数基金和商品”人民币产品(1年)。其最高年收益率预期高达40%,最差年收益率为0%,投资者到期收益也为0,届时投资者只能收回100%本金。

另一家股份制银行的“基金计划10号”,其发行于2008年1月,投资期限为2年,其主要投资于国内证券市场基金,预期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0%。但受2008年国内股市低迷表现的影响,实际情况与预期相差较大,到期年化收益率仅2.38%。

银行的不厚道在哪里

某银行“某富系列人民币理财计划4号产品”是一款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2008年11月发行,投资期限为2年,由华夏基金担任投资顾问,主要投资于债券、股票、货币型基金以及银行存款,其中固定收益类工具投资比例范围为0-100%,权益类工具投资比例范围为0-30%。在该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表示: “赎回费:(1)第1次开放时,赎回费率为0.2%;(2)第2次开放时,赎回费率为0.1%;(3)产品持有到期无赎回费……总同定费用:1.2%,年,按月计提,按季支付。”也就是说,无论理财产品最终是赚是赔,这笔固定费用都得出。如果觉得这款理财产品划不来,或者亏本了想提前赎回,对不起,你得支付赎回费。如果这款产品收益可观,赚了比较多的话,对不起,你也得为多赚的部分支付一笔费用。《产品说明书》中有关浮动费用的规定是这样的: “理财计划年化收益率(扣除固定费用后)高于业绩基准,将对高于业绩基准的部分收取30%作为浮动费用。”而其业绩基准是:“本产品成立首日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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